我所拥有屈指可数的最大规模的全球能源业务,我所律师遍布全球各主要能源市场。

我所目标十分简单,即向世界各地的能源客户提供天衣无缝、精明老练且具有前瞻性的法律服务。

我所逾800名能源律师组成的团队不仅有对法律的清晰透彻、久经考验的理解,还深谙其在能源领域的独一无二的适用。

我所提供能源领域各方面的法律专业服务。正是这种经验的广泛性,结合我所多方面实力,使我所能够向客户提供真正商业化且可行的法律服务。

我所很多能源团队律师均曾就职于大型能源公司或在世界领先的能源产地工作,了解如何利用他们的专有知识使客户受益。

从世界上最大最先进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到对前沿领域的探索,随着我所客户不断突破技术和地理界限,我所也为行业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持。

“诺顿罗氏的项目与基础设施业务涵盖能源交易的各方面,其中包括项目开发、项目融资、公司与并购、争议解决及一般性的商业事务。”

(项目与能源)《亚太区法律500强》– 中国(外国所)2016

1级:中国:能源与基础设施(外国律师事务所)-《IFLR1000》2016

第1等级:项目与能源:中国 (外国律师事务所) -《亚太区法律500强》2015

第1级别:能源与自然资源(国际律师事务所):中国 -《钱伯斯亚太律师指南》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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